
湖北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评估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6月25日,湖北省气象局发布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规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评估指标的计算方法,评估指标包括光伏发电理论可开发量、技术可开发量、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和年平均发电量。该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太阳能资源开发潜力的推算。

四川:规范分布式光伏备案、做好接网工作
6月2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停止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7〕485号)中“纳入建设规模指标管理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时应出具电网企业电力消纳意见”“单个项目在2MW以下的由市(州)电网企业出具消纳意见,2MW及以上、20MW以下的由省级电网企业出具消纳意见”的规定。停止执行上述文件中有关规定后,分布式光伏备案无需取得电力消纳意见。对于设置分布式光伏备案前置条件的地区,有关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即时整改,不得擅自增减分布式光伏备案审查条件。

江苏昆山:对箱柜式储能设施项目豁免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月24日,昆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优化项目备案管理。鼓励“清洁能源+储能”项目建设,对用户侧、电源侧储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箱柜式储能设施项目豁免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鼓励国有资本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对国有企业参与的老旧小区改造及产业园、工业园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推进经营性房地产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交付,对出让地块的房地产项目(商住)实行备案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定于2024年6月30日正式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文)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绿证核发效率,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定于2024年6月30日正式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4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原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停用绿证申领功能,期间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可正常登陆查看绿证核发信息。二、自2024年7月1日起,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可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在线办事”栏目中的“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登陆系统,原登陆账号和密码不变。三、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每月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对已建档立卡的项目上月电量核发绿证。尚未完成建档立卡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应尽快完成建档立卡,避免影响绿证正常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