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北仑区要求:新建项目厂房屋顶具备条件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同步考虑应用光伏发电系统
9月12日,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优先保障高质量项目能耗需求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建项目厂房屋顶具备条件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同步考虑应用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开展分布式风电项目的可行性调研,力争利用现有港区资源率先推进分布式风电项目;切实结合区域工业副产氢优势,大力支持氢能高效资源化利用,产业尾氢提纯替代煤制氢、甲醇制氢等高排放制氢工艺。

9月12日,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意见(试行)》,文件明确,在项目勘察时发现以下9种情况,应认定屋顶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面积:1.已经竣工超过25年的老旧小区建筑;
2.存在结构、消防、电气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3.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D级的建筑物;
4.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5.五年内规划拆迁或已废弃的建筑;
6.屋面整体朝阴或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
7.屋面或周边存在大粉尘、热量和腐蚀气体影响的建筑;
8.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建筑;
9.安装后可能降低临近建筑物日照标准的区域。
该意见自2023年9月5日起试行,有效期为1年。


山西盂县征集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企业
9月8日,山西盂县能源局发布《盂县能源局关于征集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企业主体工作的公告》。文件指出进一步加快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促进绿色电力就地消纳,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助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如期实现,盂县能源局按照2023年8月29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安排,为加快完成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建设,现公开征集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企业主体。本次征集工作企业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9月7日,湖南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全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省内个别市、县在新能源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乱收费、增设门槛、捆绑产业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
持续推进全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关于新能源开发的相关规定,统筹推进新能源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处理好短期和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处理好项目开发与能源保供、产业发展的关系,不得以各种形式要求企业缴纳大额保证金、资源出让费、电价让利等,不得要求不切实际配套产业,不得将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投资责任的社会公益事业相关投资转嫁给新能源企业或向其分摊费用等。


贵州毕节市:到2025年力争光伏装机7.3GW+、风电装机4.7GW+9月6日,贵州省毕节市能源局印发《毕节市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威宁、赫章等县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引领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发展。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推进多能互补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威宁、黔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在黔西市、织金县、纳雍县规划水风光互补项目。积极推进“光伏+”发展,积极打造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光伏利用方式。到2025年,力争光伏装机达到730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