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新能源周报|2024年第52周上海市发布做好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2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上海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做好项目备案管理。按照“谁投资、谁申请”的原则,自然人自行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电网企业应按规定代自然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原则上代为备案工作应在并网验收前完成。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或宅基地场址资源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由投资企业向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投资企业与场地产权方的协议(合同)范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现有规定做好备案管理。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在备案文件中明确直流侧和交流侧容量。 ![]() 广州市天河区: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 合理制定专项开发计划 ![]()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暂缓办理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 12月16日,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暂缓办理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公告显示,我市户用分布式电源接入已达到稳定极限,电网出现了调节能力不足、反送功率受限、电压偏差过大等突出性问题,暂时不适合户用分布式电源接入。 ![]() 山东省:2025新增风光发电量参与现货市场比例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 12月1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类、有序推动新能源场站参与市场,2025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量参与现货市场比例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2024年底前已经完成竞争性配置、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后期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 山东省:新增光伏(含分布式)15%或全电量参与电力交易 ![]() 黑龙江:集中式风光通过“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12月19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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