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启动1GW新能源竞配近日,湖北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简称“通知”),竞配总规模为100万千瓦。 其中,各市州申报规模不超过15万千瓦,直管市不超过5万千瓦;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千瓦,单个企业以省级公司为单位不超过5万千瓦。 《通知》明确,关于调节能力,申请参与竞配的常规新能源项目,光伏项目按照25%/2小时、风电项目按照30%/2小时增配新型储能;在基础配储比例之上,再自愿增配一定规模的储能容量,作为竞争因素。自愿增配容量超出所有项目平均竞配比例的部分不计分,但仍需按申报容量建设。 此外,本次竞配鼓励创新示范,鼓励开展构网型风电、构网型光伏发电、构网型储能等示范,显著提高主动支撑电网电压、频率、功角稳定能力和新能源置信出力水平,建设系统友好型电站。鼓励开展新能源助力生态修复示范。 有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未完成光伏违规用地整改任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竞配资格。 此次竞配坚持消纳导向,综合考虑市(州)电力需求、项目配套调节能力、创新示范等因素,以量化评分方式形成排序,评分标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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